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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进行新生儿(儿童)眼病筛查

信息来源:儿童保健科 宋晓芹 发布时间:2020-04-22 浏览次数:1314

视觉系统是人类认识和感知世界的重要器官,来源于视觉的信息量约占90%,同时视觉也是智力发育和情感发育的最重要的基础。婴幼儿视觉系统处于迅速发育并高度敏感的关键期,容易受到来自母体、遗传、先天、后天等多种内外因素干扰。所以新生儿(儿童)眼病危害较重,轻则永久危害视力或致盲,重则危及生命。错过宝贵的治疗窗口期将给家庭和孩子带来严重负担和终身遗憾。

临床上,新生儿眼病筛查异常率明显高于其他常见新生儿疾病筛査,如新生儿眼疾(含出血)约1:5—7;新生儿眼疾(除出血外)约1:70;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约1:100。常见新生儿致盲或致死眼病如早产儿视网膜病变、视网膜母细胞瘤(RB/恶性肿瘤)、视网膜出血、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FEVR、PHPV、Coat’s病、视神经疾病等异常。新生儿眼病筛查主要是使用先进的广域视网膜成像系统、间接眼底镜等对新生儿眼部进行快速、简便、无创的检查,筛查目的主要是为发现新生儿致盲或危及生命的眼病,以便及时干预治疗。

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是降低新生儿、儿童眼病致盲率及致死率的重要原则。新生儿建议在出生7天内进行首次筛查,如果错过这个时间也尽量争取在出生42天内进行检查,之后分別在3、6、12月龄和2、3、4、5、6岁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阶段性眼病筛查和视力检査。早产儿、低体重儿一般应当矫正胎龄32周时进行筛查。其他有长时间吸氧、宫内感染、难产、器械助产、畸形、遗传眼病等高危儿应尽早进行第一次眼病筛查,特殊情況要遵照医生嘱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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