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裂开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张力气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六)其他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
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病人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先诊疗后付费。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绿色通道流程
(一)急诊抢救
1.患者到达急诊科,急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迅速摆放患者合适的体位,给予吸氧、生命体征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备用,建立患者急诊病历。
2.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体现抢救生命为先的原则,下达抢救医嘱、急会诊医嘱、检查医嘱等。
3.专科医师在到达急诊科进行急会诊时,急诊医师需陪同并介绍病情,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师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收入院患者,应优先入院抢救,由专科医师负责将患者转送到指定场所,如手术室、ICU或病区。
4.经急诊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参照我院《急症手术管理制度》规定施行。
5.多发性损伤或多器官病变的患者,如需要多学科会诊,由急诊科值班主任或在场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并主持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由急诊科值班医师记录多学科会诊意见。符合进入ICU标准的患者应收入ICU。
6.所有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护人员的陪同下进行。
(二)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1.门诊发现需要抢救患者,由接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师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师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师继续抢救,情况允许后护送至急诊科抢救室。
2.接诊医师在交接患者前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师进行交接。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二)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师紧急会诊。被请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师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前往。
(三)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患者到达医学影像科后,X线平片、CT检查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并及时上传PCCS系统,有助于临床医师及时查阅(可以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师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4.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四)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五)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尽快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六)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根据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规定完成对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三无病人知情同意报备医务部审批,以免延误救治时间。
(七)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接受救治时在急诊科、药房、各医技科室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均执行“先检查、用药,后补交费用”的原则。
(八)胸痛患者及急性脑卒中患者的救治按胸痛中心及卒中中心的要求和流程执行。
时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