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医院控烟工作奖惩制度,是为了确保我院控烟活动的深入开展,保障广大患者和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我院创建无烟医院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请全院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1、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控烟工作奖惩制度的实施,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分管院长任组长,院办、后勤保障部、社会工作部、宣传部、医调办、财务部、审计科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护士长、主任为成员,对禁烟工作实行一天一检查,一天一通报,一天一处罚。
2、全院各级各类人员要认真落实医院创建无烟医院工作方案,控烟领导小组成员带头控烟,把禁烟、控烟活动与科室考评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
3、医院职工自觉拒绝烟草,积极控烟。进入医院后不得吸烟如经发现,首次扣罚当事人现金50.00 元,约谈当事人科室护士长、主任,限期整改;第二次扣罚现金100.00元,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扣除所在科室当月考核分数10 分,取消该科室、科室护士长、主任及其本人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4、外来就诊、陪护、探视人员杜绝在建筑物内和公共区域吸烟(可在吸烟区吸烟)。
5、在医疗、护理区域内发现吸烟者或烟蒂,扣罚该区域护士长、主任现金各50.00元,主动上交财务部,全院通报批评。
6、在楼梯间、其它公共区域发现吸烟者或烟蒂,扣罚该区域保洁人员现金5.00元,主动上交财务部,全院通报批评。
7、控烟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医院各部门进行一次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8、全院工作人员、保洁员、导医、电梯工都是控烟劝诫巡视员每天对所属区域及公共场所进行控烟劝诫工作,发现懒劝行为,通报批评。
9、认真执行三级综合医院各项管理规定,确保原始记录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