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全体医务人员掌握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临床防治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对传染病防治知识及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医务部、护理部、公共卫生科、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任副组长,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内科负责人任成员的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二、对新上岗医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组织学习有关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自身防护要求及操作技能。
三、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和学习,掌握传染病暴发或流行时的医疗救治、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及自身防护措施。
四、重点科室如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等相关科室开展自学与科室组织相结合的学习方法,掌握新发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点、治疗、隔离及预防措施。
五、每年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考试考核,重点传染病培训后随时进行考核,并将考试成绩纳入医疗质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