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对特定传染病的特定人群制定如下制度及保障措施:
一、感染性疾病科承担特定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工作,书写病历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二、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引导至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进行初诊。
三、各科门诊工作人员要主动为前来就诊的患者提供HIV检测咨询,遵循“知情不拒绝”的原则,尽多尽早地发现感染者。
四、医务人员必须明确HIV阳性者的告知和咨询,由性病科经行过VCT培训的医务人员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告知,未经VCT培训的医务人员不得随意告知患者,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泄露HIV感染者隐私。
五、对HIV感染者提供咨询、关怀及转介服务,积极向患者宣传国家实行对农民和城市中经济困难的艾滋病免除部分检查及治疗费用,对孕产妇实行母婴筛查和阻断,对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给予经济救助的“四免一关怀” 政策。
六、对在我院就诊的疑似或确诊肺结核病例,及时转诊到县结核病防治所,并告之部分项目实行免费政策。
七、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时,简化入院手续、及时开展救治工作,严禁因费用等问题延误救治或者推诿病人。
八、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时,药剂、后勤等科室积极配合,保障物资供应。
九、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因实际工作需要,由医院办公室安排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以确保交通与通信畅通。
十、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特定传染病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部门要求执行相关救治及救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