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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开设肠道门诊,独立设置诊室,24小时值班;
二、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三、腹泻病门诊不得接诊以外的其他病人;
四、做好腹泻病人的专册登记,需抢救及留院观察病人,病历记录应详细;
五、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
六、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院观察;
七、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照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