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的科研、教学、学科建设、继续教育工作。
2.拟订有关全院性的科教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做好全院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与有关部门一起共同组织开展医务人员业务技术培训,抓好“三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4.建立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分档案,协助相关职能科室搞好卫技人员的业务技术考核以及业务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
5.做好科研管理工作,具体做好科研立项、论证、实施及科研成果审查鉴定,收集有关资料,建立科技档案,组织全院论文、新技术的评审工作。
6. 抓好教学管理。组织落实教学计划,做好进修及实习生管理,定期检查教研组及带教老师的教学情况。
7. 做好全院职工的在职学历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