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分管院领导指导下,负责全院基本建设及环境、绿化的规划,组织施工和基本建设管理。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好基建项目招投标工作。
三、在施工监督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如确需更改,应依据程序和相关规定,会同设计部门及施工单位商议后,由设计部门出据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
四、做好施工隐蔽资料的签证和查验工作,确保准确反映工程全过程的实际情况。
五、管理人员深入施工现场,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确保工程按质、按时完成。
六、积极配合财务、施工单位搞好工程的决算工作,做到公正、准确。
七、不按规范施工的工程项目应责令施工方停工和返工;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合格后再行验收。